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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建公[2009]20号
签发人:廖玉安
各县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建城[2009]2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1、各县市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供水企业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2、省厅委托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阳监测站负责县市供水企业的水样提取和水质检测。水样提取时间为:4月22日—24日,具体到检时间,电话另行通知。市水务(集团)公司要于4月20日前完成水样提取和报送工作。
3、各县市供水企业要根据省厅监督检查内容,完善相关资料,便于现场核查。
4、各县市建设局和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水质管理工作,保障供水水质安全,让城镇居民吃上优质水、放心水。
联系人及电话:
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公用事业科 刘恒昌 冯 静
电 话:63133283(兼传真)
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阳监测站 刘尚仁
电 话:63502579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供水 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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