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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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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在市政府、市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市建设要求,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使各个拆迁项目均得到了顺利实施,遵循“依法拆迁,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达到了“无大规模上访、越级上访,无人员伤亡”的既定目标,为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目前我市拆迁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06年至2008年6月份,我市中心城区实施了工农路、车站站、张衡路、油厂、热电厂、色织厂、16个城中村改造等拆迁项目32个,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105.7万平方米,动迁住户约4500户。
   二、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房屋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又是各种矛盾的集中点。工作中我们在做好依法拆迁的同时,注重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工作方法,力求做到拆得走、安得下、稳得住,努力营造和谐拆迁局面。

   (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拆迁环境
   一是经过历年的不断总结和充实,对审批、裁决、补偿安置等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逐步进行了完善,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管理办法,使得每个环节有章可循。针对拆迁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做好拆迁工作,依法起草并报市政府发布了《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规定》(宛政[2007]58号),为拆迁补偿提供了政策依据;起草并报市建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宛建[2007]126号),对加强房屋拆除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了保障。
   二是注重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能够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在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培训同时,每年还要自行对全体职工以业务骨干、法律顾问授课的形式进行一个月的集中业务学习,并结合具体项目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岗前技术交底培训。利用专题宣传活动、行风热线、新闻媒体、宣传板面等形式开展拆迁法规政策的社会性普及;对实施的项目现场设置宣传板面、公示栏,派员深入现场,组织政策宣传和咨询,入户做细致思想动员工作,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拆迁政策,理解支持拆迁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拆迁工作社会氛围。
   三是注重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指导。对每个项目特别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尽量安排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业务咨询、技术指导、宣传政策。
   (二)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确保拆迁工程顺利推进
   新形势下的拆迁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几年来,结合工作实践,努力寻求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精心组织,保证拆迁项目能够尽快实施。
   一是实行拆迁信访评估制度,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项目实施前,就拟定的拆迁方案在拟拆区域进行公示、宣传,并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人大、政协、被拆迁户代表和相关专家,召开分析论证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然后根据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切实可行的拆迁方案。
   二是采取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对于一个拆迁项目,单靠一个工作单位,势单力薄,困难重重。如车站北路的拆迁改造,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我们改变以往单兵作战方式,与辖区政府、办事处、居委会组成一个工作团体,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自身职能优势,共同参与,分工协作,促进了拆迁工作的较快开展。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确保阳光作业,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整个拆迁过程。如在工农路、车站路的拆迁工作中,我们在严格执行自身监督机制的同时,邀请相关纪检、财政、审计部门派员现场全程跟踪监督;辖区城建、办事处、居委会派员全程参与对房屋丈量、确认产权、补偿安置等各工作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保证拆迁平稳进行。
   四是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补偿安置。房屋拆迁的关键在于补偿安置工作,工作中我们在依法进行补偿的同时,能够结合群众的不同需求和实际,采用异地和原地的灵活安置办法,在户型、房价、面积等方面尽量满足实际生活需要。同时经政府同意我市的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也纳入了经济适用房对象,给我市的拆迁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是对房屋拆除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程序。房屋拆除这一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危险行业,需要一定的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安全措施,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改造项目的房屋拆除工作制定了严密的管理程序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变了过去无序拆房的混乱现象。在经批准的拆迁项目中目前还没有因房屋拆除而发生的伤亡事件。
    三、当前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实施后,国家还没有对现行的拆迁政策进行修订,部分内容与《物权法》有关规定不一致,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
   (二)社会力量参与的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标准不统一,给市政公益拆迁带来了负面作用,增加了工作难度。
   (三)部分改造项目因资金不足、协调任务大、项目变化频繁等原因造成补偿不能及时兑付,安置房建设速度太慢,按期回迁有困难等现象,存在不稳定因素。
   (四)县、乡两级的拆迁因历史原因造成信访量大,不能及时解决。
     四、几点政策建议
   (一)在目前大的拆迁环境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要结合实际,研究适合当前的对策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统一政策,依法拆迁。
   (二)依照拆迁管理规定,对拆迁条件不成熟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以免造成负面影响,产生不安定因素。
   (三)应当做好动迁前的统一规划、完善和加强动迁前的拆迁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住户能及时得到补偿,安置房如期建设及按时回迁。
   (四)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拆迁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行为,促进工作更全面、有序发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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