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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建设[2009]12号
签发人:张群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豫建设标[2009]51号)文精神,由企业申请,经市建委初审,同意南阳市丽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桐柏方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方城县迅立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镇平县双赢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为第二批资质更新换证单位,方城县鑫达岩土工程勘测有限责任公司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升乙级核定,请省厅予以批准。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资质申报 报告
抄 送:委主管主任、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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