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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对备案推广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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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四月份,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号)精神和要求,确保我市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所使用的节能材料和产品性能指标符合节能65%标准要求,根据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宛建【2009】20号),由市建委节能办、市质检站和设计院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所有在市建委登记备案和推广使用的74家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统一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生产企业不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经销企业经营无产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的“三无”节能材料和产品,以及张冠李戴材料和产品,进行严厉查处和整改。经过一个多月的现场考核认定和专家评审,对符合要求的42家节能材料和产品进行了重新登记备案并分别在报纸和网络上予以公示,同时办理了新的《南阳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推广使用证书》。

对未经备案推广而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节能材料和产品,要坚决查处,追究责任。对使用不合格节能材料和产品的建筑工程,一经查出,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同时,经过此次清理整顿后的节能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全部纳入南阳市建设科教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统一管理。通过行业协会加强产品自律和价格自律,优化建筑节能市场环境,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评优考核活动,将节能材料和产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质量情况纳入年度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评价内容,进行考核管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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