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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建[2009]16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南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制订了《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局于12月10日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送市建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区各相关建设、施工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上报市建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它上报材料按方案要求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
南阳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南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用2年左右的时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的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处典型案件,提出治理对策,完善规章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建委负责中心城区(不含高新区)规模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卧龙、宛城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区规模以下及辖区内中心城区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市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四、治理工作步骤和住主要措施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的方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展开。2009年11月上旬为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1月中旬至2010年2月底为自查、督查阶段,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底为整改完善阶段,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底为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金旺;副组长:张群林、张淼 ;成员:杨武安、陈天钦、邢伟、邓丽颖、崔兵、左怀勇、牛华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崔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起草印发文件简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成立由行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相应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三区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安排情况和相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情况要在2009年12月10日前报建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督查整改阶段。
1、开展自查。三区建设局、中心城区相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元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开工建设的所有投资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建立项目管理台帐,按照项目逐项清理。自查时间截止至2010年2月底,3月上旬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相关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将所辖或所属项目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重点督查。市建委相关科室、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根据自查情况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督查。各县市区督查的重点项目、开展督查的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委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3、建立自查档案。各县市区建设局及我委相关科室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将自查数据、情况、问题等认真整理,建立项目自查档案。自查档案包括自查报告、自查表和有关行政主管批准(证照)的复印件。要全面掌握所监管项目的自查信息,对各项目自查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并以此研究和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三)整改完善阶段
各单位要针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深刻分析原因,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严禁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要注意发现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
(四)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阶段
适时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要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的总结报告,于2011年10月底报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1年11月底前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中央、省市各级政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落实的有力抓手,也是加速池州崛起跨越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机制,落实职责、任务分工。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面部署、分解任务,督促抓好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二)统筹协调,确保整体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注意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及前期开展的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与治理商业贿赂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督促检查,强化行政问责。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于治理工作迟缓的单位,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会同监察等部门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沟通指导,强化上下联动。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工作。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监理、施工单位要定期以工作简报、进展情况报表、信息报告等形式向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请示。
附:《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金旺 建委主任
副组长:张群林 建委副主任
张 淼 建委纪委书记
成 员:杨武安 建筑管理科科长
陈天钦 勘察设计科科长
邢 伟 市政建设管理科科长
邓丽颖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科科长
崔 兵 纪检监察室主任
左怀勇 建设工程质监监督站站长
牛华伟 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崔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资文和孙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派出一名分管的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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