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近日下发《中心城区垃圾袋装化管理实施方案》,
1月20日起,在试点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
垃圾装袋人人有责
按照《方案》,将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的范围是:中心城区内所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经营场所、集贸市场和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具体要求是: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自备垃圾容器、专用垃圾袋,安排专人将生产的生活垃圾装入袋内,扎好口子,在规定的时间投放至垃圾收集容器内或垃圾收集车辆上;禁止不按时或随地散装投放垃圾。
一日三次沿街收集
垃圾的具体收集方法是:城中村内居民的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扎口后,由居民自行送到居委会指定的收集点;居民小区、单位家属院的生活垃圾,住户自行装袋后,投放进垃圾箱内,由物业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保洁人员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农贸、蔬菜等商户集中的市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商户袋装后,由管理单位统一收集,自行或由委托的保洁人员运送到垃圾中转站;沿街商户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袋装扎口后放在各自门店内,每天由三区环卫工人分早上(7:30-9:00)、中午(13:00-14:30)、晚上(18:30-20:00)三个时段上门收集、运送到垃圾中转站;机关、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袋装扎口集中后,由本单位或其委托的保洁人员运送到垃圾中转站。
20日起开始试点
中心城区垃圾袋装化工作从本月20日起在试点单位实施,7月30日起在中心城区全面推行。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市环卫部门将对垃圾袋装化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评比,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靓丽杯”考评内容予以奖惩。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随意倾倒垃圾的个人,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