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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灾区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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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灾区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建设局、油田办、鸭河办、市区建筑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市普降大雨,部分县区受灾严重,为做好灾后房屋重建工作,帮助灾区重建家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我市受灾人员之多,范围之广,系属罕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增强灾后重建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同时,灾后重建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广泛涉及民生,因此,我委成立灾区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住建委主任廖玉安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刘鹏举、张群林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三个专家工作组,奔赴受灾县市开展拉网式摸排和技术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委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实施灾后重建工作。

二、提前介入,做好受灾房屋结构鉴定和摸底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抽调设计、质量方面的专家,赴灾区对重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全面开展洪灾对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损害情况进行排查和技术指导。同时,受灾县要对农民房屋、公共建筑、道路基础设施的毁损程度,进行鉴定,根此确定加固或重建方案,并以县乡为单位统一建档。

三、科学选址,统筹规划,重建项目设计要体现地方特色

 受灾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县、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新村选址工作。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搞好重建选址,平原和丘陵地区要避开洪水和风雹走向,山区要防范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避开行洪区和易发洪涝的低洼地,禁止在行洪周边建房。确定新址后,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协助乡村编制新村规划。新村规划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根据住房和学校、村部及医院等公建项目要进行精心设计,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在房屋户型设计上,要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考虑村民的居住习惯,功能完善;在建筑结构选择上;应采用砖混结构等抗灾能力强的结构设计方案,并结合当地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特点,注重使用、安全、经济和节能及地方特色。

受灾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设计技术力量的合理调度,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为灾区服务,确保规划设计进度。统筹考虑,科学安排,确保规划设计的实用性、及时性。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灾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后房屋重建的质量管理工作,安排质量监督机构,无偿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集中重建工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还可以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每一环节的施工。要严把建筑材料关,凡用于灾后房屋重建的建筑材料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严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用于灾后房屋建设中。

对受灾群众自主分散建房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片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人,定期巡回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五、做好灾后房屋重建竣工验收,维护群众权益

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竣工验收程序,对竣工的灾后重建房屋及基础设施,无论是集中建房还是分散建房,都必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得入住搬迁。

六、确保市政公用事业运行安全

各地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注重原水、制水和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原水环节的监控,加强巡查、检修和抢修,确保市政公用行业的有效运行和供应。受灾地区要加强供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事业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排水管网、泵站等区域的监测和安全防范,防止恢复重建、维修过程中发生中毒、爆炸等安全事故。

 七、加强领导,建立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对灾后房屋重建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正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做好灾区倒房重建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救灾重建工作情况,并及时报送我委。

市住建委值班电话:

上班期间、白天: 63167502    63180019(兼传真)

周六周日和夜间: 63172209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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