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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建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豫安委〔2009〕26号)要求,现就严厉查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此次打击的重点,主要是以下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 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报监手续的;
2. 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3.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
4.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
6. 抗拒建筑安全执法检查的。
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停止施工、停业整顿或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此次打击时间集中在9月20日至10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20至25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实际,研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落实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出全面周密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5至10月15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集中时间,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开展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项目,要立即采取停工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考核证书、经济处罚等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清除建筑市场。
(三)检查督查阶段:10月15至10月25日,省厅组织人员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地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查处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建立查处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在制定方案和实施查处时,要把依法应纳入监管而未纳入监管的工程,拒不接受监管、手续不完善的工程及过去检查中发现问题但落实整改不力和安全隐患较多、现场管理差的项目作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要建立健全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的合力。对抗拒执法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查处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肃事故查处。对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组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玩忽职守,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这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取得实效。
(六)严格执法,重拳出击。要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敢于克难碰硬,勇于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于10月9日前、10月18日前,将本地查处打击违法违规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两次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出书面报告。
附件:查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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