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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及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工作安排和要求,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做好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南阳实际,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1、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的既有居住建筑为改造对象;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分户计量改造须同步实施,并实行计量收费;3、申报应用的技术(产品)应符合国家、省、市当前既改应用技术(产品)推广目录推荐条件;4、填报既改项目申报书;5、编制既改项目可研报告;6、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既改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改造内容:1、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2、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三、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国家财政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奖补45元,省级和市级财政予以一定比例资金配套。
四、项目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既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进行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与建筑节能科联系人:范艺平,办公电话:63132796;市财政局城建科联系人:杨永江,办公电话:62376160。
南 阳 市 财 政 局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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