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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河南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检查督导,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二、各监理、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专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机械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法定代表人授课等制度,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大力宣传安全文化,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处处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在4月13日前上报活动实施方案,自2009年5月份起,每月18日前将本地“安全生产年”活动阶段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上报至市建委安监站。
联系人:薄海燕 63177037(传真)
附:河南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建〔2009〕30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市)建委(局):
现将《河南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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